根据佛山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要求,为更好地发挥我市科普教育基地资源优势,进一步推动我市科普教育基地发展,更好地服务于全民科学素质提升,按照年度科普工作计划,市科协拟启动2024年科普教育基地科普活动项目,委托我市5个单位承办本项目活动。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2024年科普教育基地科普活动项目
项目资金:委托5家单位承办项目,每家单位8000元,合计4万元。
活动时间:从签订合同之日至2024年11月底
二、申报单位资质
(一)市区科协所属各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市级及以上科普教育基地、各社区党群服务中心。
(二)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或法人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三)具有举办科普活动的经验,并提供过往科普活动相关证明材料(活动方案、总结报告、活动图片等)。
(四)项目内的同一支出不得重复申报财政资金支持。
(五)申报单位须应在“i志愿”上建立科技志愿服务队伍,并发动5人以上注册中国科协“科普中国”app信息员,相关情况须提供证明材料。充分采用科技志愿服务方式组织力量承办活动,积极在“科普中国”等各级科普平台上发布活动情况。
三、项目内容:
1.申报项目应按要求填报具体的内容(填报《2024年佛山市科协科普教育基地科普活动项目申报表》《2024年佛山市科协科普教育基地科普活动内容填报表》)。每个单位应组织科普活动4场以上,参加总人数60人次以上(其中青少年儿童人数占50%以上)。全国科普日、科技进步活动月期间开展活动最少1次。为使活动能够合理安排,活动举办时间和地点可以根据市科协科普部的意见进行协商调整。
2.每场活动需结合创文工作内容,突出主题,特色鲜明,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普及科技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并在活动中和材料上有相关展示和佐证。
3.每场活动开展前应提前1周时间通知市科协科普部,如活动需调整的,承办单位应向市科协科普部提交调整情况(提交经调整的《2024年佛山市科协科普教育基地科普活动内容填报表》并作出说明,申报项目时不需填报本项),同意后实施。活动结束后1周内按要求向市科协科普部报送开展活动的情况、照片或视频(填报《2024年佛山市科协科普教育基地科普活动情况报送表》,申报项目时不需填报本项),否则活动无效。
4.不得开展任何与宗教相关的研学实践活动,坚决禁止研学路线涉及宗教场所,坚决禁止研学课程涉及宗教内容;
5.承办的科普活动,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开展经营性创收,对贫困家庭的学生应实行免费。
四、申报单位须材料提交
1.《2024年佛山市科协科普教育基地科普活动项目申报表》和《2024年佛山市科协科普教育基地科普活动内容填报表》
2.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或法人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授权代表须上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
4.申报单位资质的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资料需提交纸质文本一式三份及电子版(提交的纸质件一律不退回,请自行留存),所有材料请自行密封提交。项目申报表格可自行点击下载使用。
5.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机构于2024年2月23日前报送上述材料到佛山市科协(禅城区张槎街道东鄱南路20号308室)。
联系人:汪先生,联系电话:0757-83351007
注:应标材料必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标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附件:有关表格
佛山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4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