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2023年科普教育基地研学活动资助项目
二、项目内容。根据《教育部等11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教基一〔2016〕8号)和《佛山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要求,为更好地发挥我市科普教育基地优势,面向广大公众尤其是青少年学生开展科普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科学文化素质,进一步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科普事业,按照2023年科普工作计划,市科协决定启动今年科普教育基地研学活动项目,资助我市10个单位开展青少年儿童研学实践活动,每个单位资助1万元,着力增强青少年儿童的社会责任感、科学意识、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三、申报单位要求
(一)申报单位为市科协所属各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市级以上科普教育基地(含市级)。
(二)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或法人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三)具有举办科普活动的经验,并提供过往研学活动相关证明材料(活动方案、总结报告、活动图片等)。
(四)建立“科技志愿服务队伍”,并在“i志愿”系统中注册登记,注册科普志愿者20人以上,并发动20人以上注册中国科协“科普中国”app信息员,相关情况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申报项目要求:
(一)本项目的研学活动是指组织青少年儿童到我市科普教育基地研开展研学活动,项目活动时间:2023年9月1日--10月31日。
(二)申报的项目需要有联合中小学校或幼儿园开展研学活动的安排。
(三)每次研学活动参加的青少年儿童人数15人以上,每个单位开展的活动参加的青少年儿童总人数80人次以上,全国科普日活动期间开展活动最少2次。活动开展前应提前1周时间通知市科协科普部,每月25日须向市科协科普部报送当月开展活动的图片和小结,否则活动无效。
(四)每次活动需结合研学特点,特色鲜明,主题突出,其中不少于1场活动需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开展,要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的表述(12个主题词之一),如“XXX科普教育基地2023年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之文明篇”等。
(五)不得开展任何与宗教相关的研学实践活动,坚决禁止研学路线涉及宗教场所,坚决禁止研学课程涉及宗教内容。
(六)资助的研学活动,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开展经营性创收,对贫困家庭的学生应实行免费。
五、确定项目资助单位
市科协将成立项目采购工作小组,根据申报单位的资质、经验业绩、团队配备情况、活动策划方案、服务时效和质量承诺等进行综合评估,确定资助项目,项目中标情况将在佛山市科学技术协会官方网站进行公示。
六、公告时间。2023年6月29日8时至7月3日17时止
七、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材料截止日期2023年7月4日17时30分前。
(二)投递方式:请将纸质材料一式三份送市科协三楼308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东鄱南路20号),联系人:汪先生,电话:83351007。
注:应标材料必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