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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印发由佛山市科协系统负责的关于城市文明指数测评材料审核的具体内容及要求的通知

    发布单位: 市科协 发表时间:2011-03-29
       

    佛山市科学技术协会

    文件

     佛科协[2011]11

    印发由佛山市科协系统负责的关于

    城市文明指数测评材料审核的具体内容

    要求的通知

    各区科协:

           近日,市创建办发出《关于印发〈佛山市城市文明指数测评及创建工作考评方案〉的通知》(佛创建[2011]1号),对创文的测评内容及要求进行了明确。现将其中由市科协系统负责落实的部分印发给你们,并结合文件及市创建办的相关精神,提出如下几点要求:

           1、要高度重视“创文”工作,认真落实相关措施,确保由科协负责落实的测评内容不丢分。

           2、要及早落实各项测评的要求,争取主动避免拖拉。市创建办将从3月开始至国检前,每月对各区、市各牵头部门、责任单位进行城市文明指数测评,市创建办将测评成绩和排名通过每月的创建工作会议和市属媒体公布。年底,由市创建办牵头综合每次测评成绩和国检情况对各区、市各牵头责任单位进行考评,向市督导组、市“创文”领导小组提出奖惩、问责若干建议。

           3、要加强“创文”工作情况的沟通,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希望各区科协认真按照要求扎实抓好每项工作的落实,每月5日前把上月的工作进度以书面形式报送到市科协科普部,市科协将不定期抽查落实情况。

           附件:由佛山市科协系统负责的关于街道城市文明指数测评材料审核的具体内容及要求(右键点击下载)

     

     

    佛山市科学技术协会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文明城市 创建活动Δ 通知

    佛山市科学技术协会办公室          2011年3月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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