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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科学技术协会关于报送2023年“科技进步活动月”重点项目的通知
来源:市科协
发表时间:2023-03-17

各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高校科协、企业科协:

    “广东省科技进步活动月”活动即将到来,市科协将组织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高校科协、企业科协开展相关活动,并对部分重点项目予以支持,请各单位认真筹划开展有关重点项目。

    一、支持项目范围

    项目实施时间在2023年4月至9月期间,实施地点主要在佛山市内,项目承担单位为佛山市科协团体会员,活动内容至少满足以下方向之一:

   (一)加强党组织建设,引导科技工作者学习贯彻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

   (二)学术交流活动。

   (三)开展科技创新咨询服务;组织科技工作者服务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推广科技成果转化。

    二、支持形式

    市科协将对所有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择优支持并公布项目名单。支持方式分以下两类:

   (一)资金支持

    受资助项目的组织形式应为市科协主办、申报单位承办,或申报单位主办、市科协为指导单位或支持单位,具体由市科协和学会协商决定。每个项目申请资助不超过5万元,补贴形式为事后拨款,项目承办方需在完成后向市科协提交总结、经费决算表、经费使用证明材料、活动相片等材料,经市科协验收后,根据项目执行情况予以拨款。验收时间另行发文通知,验收通过后,申报单位需开具发票至市科协。每个单位申请资金支持的项目不超过1项。

   (二)非资金支持

    项目由申报单位自行筹措资金举办,市科协视情况作为活动的主办单位、指导单位或支持单位。每个单位申请非资金支持的项目原则上不超过3项。

    三、活动要求

   (一)对于受资金资助项目,市科协将进行全程指导和监督,严格执行有关财务管理制度。

   (二)获得支持的项目在举办过程中,应体现“科技进步活动月”字样。各项目的重要节点应在活动前向市科协报备,市科协将根据实际需要安排人员共同参与。

   (三)请申报单位填写佛山市科协业务项目计划书(见附件),将纸质版一式五份和电子版于4月4日前报送市科协学会部。


    附件:业务项目计划书



佛山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3年3月17日


    另附:关于报送2023年“科技进步活动月”重点项目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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