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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佛山市社会工作委员会关于申报2015年社会建设创新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的通知
来源:转载
发表时间:2015-06-25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社会建设的决定》(粤发〔2011〕17号)、《中共佛山市委 佛山市人民政府加强社会建设的意见》(佛发〔2012〕3号)精神,探索财政资金在社会建设领域发挥杠杆作用的新途径,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进入社会建设与社会治理领域,调动社会各界参与社会建设创新的积极性,2015年佛山市人民政府继续设立350万元社会建设创新专项资金,用于对社会建设领域创新工作扶持和资助。根据佛山市财政局、佛山市社会工作委员会联合印发的《佛山市社会建设创新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佛财行〔2014〕84号),为确保该专项资金使用的科学、有效,特面向全市征集社会建设创新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扶持范围

    社会建设创新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佛山市创新性社会建设工作项目(任务)的资助。

   (一)公共服务领域的公益项目:社区基本公共服务推进项目、扶老助残服务项目、社区教育服务项目、扶贫助困服务项目、公众卫生健康知识普及服务项目、就业创业帮扶服务项目、公共安全教育训练推广项目等;

   (二)社会组织创新发展项目:具有社会服务能力的社会福利类、公益慈善类、社会服务类等非营利性社会组织的创新发展项目,重点扶持惠及民生的、发挥枢纽型作用的社会组织创新发展项目等;

   (三)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项目:社区矫正帮教服务项目,专业社工管理岗位项目,“社工+义工”建设项目,专业社工人才培养、评价、使用、激励试点项目等;

   (四)志愿者队伍建设项目:社会志愿公益服务项目、高校社团公益服务项目等;

   (五)公益性、便民类服务平台运行项目:环保生活方式引导项目、法律咨询与援助服务项目、人文关怀与社会心理服务项目、特殊人群服务项目、应急救援综合服务项目、青少年综合服务项目、家庭综合服务提升推广项目等;

   (六)城乡社区建设服务管理项目:围绕社区居民群众基本生活服务需求开展的服务项目、社区居民自治管理服务项目、社区智能化便利服务项目等;

   (七)社会管理与创新领域党建项目;

   (八)流动人口融合项目:流动人口和出租屋服务管理试点项目,推动流动人口、异地务工人员及游离于社会边缘的特殊人群与社区融合的项目等;

   (九)其他社会建设创新项目。

    二、资助形式

    2015年佛山市社会建设创新专项资金采取资金扶持的形式进行支持,每个审定项目的基准资助金额为10万元。市社工委主任专题会议可根据申报项目的具体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单个项目调整金额幅度不超过基准金额的50%。

    三、申报主体

    佛山市、区、镇(街道)机关,企事业单位,村(居)基层组织,在佛山市内已开展活动的符合相关条件的社会组织等。

    四、申报要求

    1.申报社会建设创新项目应符合《佛山市社会建设创新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申报条件,项目申请单位根据项目方向自行设计具体题目,没有明确服务对象或服务内容的申请一般不予受理。

    2.申报的项目必须是本年度已实质性实施并已常态运作,对接居民需求,受惠于广大人民群众。由申报单位确定项目示范点,凭示范点方可申报。示范点应具有可操作性、创新性、推广性、社会预期效益明显,能起到建立机制、填补空白的作用。

    3.申报项目的单位及社会组织,原则上同年度只能申报1个项目。鼓励“枢纽型”社会组织加大项目策划力度,整合资源,联合多个社会组织申报项目。

    4.资金预算应科学、合理,原则上不支持设备购置、场地租用等费用。属于单位职责、已由部门预算保障的项目,仍由原经费渠道解决;通过其它途径已由市级财政支持的项目,原则上不再支持。

    五、申报流程

    1.申报主体须填写《佛山市社会建设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佛山市社会建设创新专项资金申报审批表》(见附件,可到佛山市社会工作委员会网站自行下载)递交纸质版一式二份至市社会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fscxxm2015@163.com

    2.市社会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项目受理,并将受理情况书面告知申报主体。

    六、申报时间

    自2015年6月23日起,至2015年7月31日止,申报单位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过期不予受理。

    七、其它说明

    1.本通知未尽事项,按照《佛山市财政局 佛山市社会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佛山市社会建设创新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佛财行〔2014〕84号)执行。

    2.请五区社工委及市各相关部门做好本次项目征集的发动工作,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向市社会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反映咨询。

 

佛山市社会工作委员会

2015年6月23日

 

    联系人:姚金琴,联系电话:83360312,传真:83360721,通信地址:佛山市岭南大道北12号机关大院1号楼市社工办402室

    联系人:王灿明,联系电话:15916183182,邮箱:fscxxm2015@163.com

 

    附件下载:佛山市社会建设创新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doc 

    附件下载:佛山市社会建设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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