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现就市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2014年年度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加单位
凡在2014年9月30日前经佛山市民政局批准登记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均应参加年度检查。
二、年检程序
为优化社会组织年检工作,方便办事群众,我局今年正式开通了广东社会组织公共服务信息平台的年检系统,采取网上和现场同时进行的方式开展2014年年度检查工作。
采取网上申报的市级各社会组织,可登录广东省社会组织公共服务信息平台进行网上年检,具体程序如下:
(一)网上年检
第一步:登录年检系统。
在2015年4月30日前,市级各社会组织使用IE浏览器登录广东省社会组织公共服务信息平台(网址:http://fs.gdnpo.jmeii.com/),输入账号和密码:社团登录账号为:00+证号+0000(如:登记证号为粤佛社证字第001号的登录账号:000010000),密码为:dddddd;民办非企业单位登录账号为:证号+0000(如登记证号为粤佛民证字第010001号的登录账号:0100010000),密码为:dddddd。进入信息平台后,市级社会组织可点击右上角“更改密码”,自行修改密码。
第二步:填写年检材料。
登录广东省社会组织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后,进入 “业务快捷办理”的“年检”界面,按系统提示填写《年度检查报告书》。
保留前置审批(有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应按要求在信息平台上填写《年度检查报告书》并保存后,自行打印《年度检查报告书》,向业务主管单位报送相关年检材料,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的初审。初审同意后,市级社会组织应将业务主管单位审查意见作为附件上传信息平台,方可进行网上提交。(具体操作方法详见《佛山市市级社会组织网上年检操作指引》)
各行业协会、商会及其他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将《年度检查报告书》填写完整后,直接网上提交进入审查环节。
第三步:查询年检结果。
《年度检查报告书》提交成功后,我局将对年检资料进行审查,并在5个工作日内在信息平台上反馈审查结果。提交成功的5个工作日后,市级社会组织可登录信息平台查询年检结果。网上年检通过的市级社会组织,可按实际需要于2015年5月31日前带《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到我局加盖年检结论,无须再提交纸质的《年度检查报告书》。
(二)现场年检
个别社会组织若因办公条件有限,确实难以开展网上年检工作的,可采取现场申报的方式。现场年检的市级社会组织登陆佛山市民政局或佛山社会组织网下载《年度检查报告书》,或到佛山市社会组织管理局领取。
采用现场年检的市级社会组织应于2015年4月30日前,将填写完整的《年度检查报告书》纸质版和电子版以及《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原件),报送我局进行现场年检。有业务主管单位的,应先经业务主管单位初审通过,再到我局参加年检。
年检工作中如有疑问可联系市社会组织管理局,电话:0757-83334212。
三、年检要求
请各社会组织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参加年度检查。逾期不接受年检的社会组织,我局将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广东省民间组织年检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佛山市民政局
2015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