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23〕32号)《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佛人社〔2023〕18号)要求,以及《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3号)等相关规定,现就做好我市2023年度职称评审受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市直中、初级职称评委会受理认定、评审材料时间详见附件1。区属中、初级评委会受理材料时间及受理方式由各区人社局自行确定。其他不属于佛山市评审专业范围,需委托省属评委会评审的(含高级资格),申报时间请申报人自行查阅省相关部门的评审通知,申报材料经人社部门(市直单位经市人社局,区属单位由所在区人社局)审核后,由申报人自行报送至省各评委会。市人社局受理服务点: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轻工三路18号),电话:0757-82309093。
二、申报机电专业高级资格的,请市直单位直接报送至佛山市科学技术协会,受理申报材料时间为2024年2月26日至28日;区属单位由各区人社局负责受理,具体受理时间由区人社局确定,各区完成受理后将相关材料统一报送至佛山市科学技术协会汇总,报送时间安排:禅城区2月27日,南海区2月28日,顺德区2月29日,高明区2月27日,三水区2月27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报电力专业高级资格的,请市直单位直接报送至佛山市科学技术协会,受理申报材料时间为2024年2月20日至22日;区属单位由各区人社局负责受理,具体受理时间由区人社局确定,各区完成受理后将相关材料统一报送至佛山市科学技术协会汇总,报送时间安排:禅城区2月27日,南海区2月28日,顺德区2月29日,高明区2月27日,三水区2月27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报建筑专业高级资格的,请市直单位、禅城区属单位将申报材料直接报送至佛山市建筑业协会,受理申报材料时间为2023年12月25日至29日,须提前关注“佛山市建筑业协会”公众号平台进行预约,12月18日开放预约。南海区、顺德区、三水区、高明区区属单位由区人社局负责受理,具体受理时间由区人社局确定,各区完成受理后将相关材料统一报送佛山市建筑业协会汇总,报送时间安排:南海区、顺德区为2023年12月29日、高明区、三水区为2023年12月28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中小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认定工作以市(区)教育局评审通知为准。
六、高校和自主评审单位以用人单位发布评审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