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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科学技术协会关于申报2024年“科技进步活动月”重点项目的通知

来源:本网发布时间:2024-04-16 16:13:09 分享至:

各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高校科协、企业科协:

  2024年“广东省科技进步活动月”活动即将到来,市科协将组织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高校科协、企业科协开展相关活动,并对部分重点项目予以支持,请各单位认真筹划开展有关项目。

  一、支持项目范围

  项目实施时间在2024年4月至9月期间,实施地点主要在佛山市内,项目承担单位为佛山市科协团体会员,活动内容至少满足以下方向之一:

  (一)开展党组织建设工作,引导科技工作者学习贯彻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

  (二)开展学术交流活动。

  (三)开展科技创新咨询服务;组织科技工作者服务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推广科技成果转化。

  二、支持形式

  市科协将对所有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择优支持并公布项目名单。支持方式分以下两类:

  (一)资金支持

  每个项目申请资助不超过4万元,补贴形式为事后拨款。受资助项目的组织形式有2种:市科协主办、申报单位承办,或市科协指导(支持)、申报单位主办,具体由市科协和申报单位协商决定。

  申报单位需在项目完成后向市科协提交总结、经费决算表、经费使用证明材料、活动相片等材料,经市科协验收后,根据项目执行情况予以拨款。验收时间另行发文通知,验收通过后,申报单位需开具发票至市科协。每个单位申请资金支持的项目不超过1项。

  (二)非资金支持

  申报单位自行筹措项目资金,市科协视情况作为活动的主办单位、指导单位或支持单位。每个单位申请非资金支持的项目原则上不超过3项。

  三、相关要求

  (一)处于异常状态(被处罚中、逾期未换届、不按要求参加年度工作报告等)的团体会员不能申报项目。

  (二)市科协将对获得资金支持的项目进行全程指导和监督,申报单位要严格执行有关财务管理制度。

  (三)申报单位在组织开展获得支持的项目过程中,应体现“科技进步活动月”字样,应在相关项目重要节点前向市科协报告。市科协将根据实际需要安排人员参与活动。

  (四)请申报单位填写佛山市科协的《业务项目计划书》(见附件),将纸质版一式五份和电子版于4月22日前报送市科协学会部。联系人:伍小姐,电话:83286978。

  

  附件:业务项目计划书


佛山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4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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